江洲将锅清洗干净,将水煮上,又将自己买来的米给清洗干净,放进锅里。
虽然只有两斤米,但是应该够今天吃的了。
明天还要去县城一趟,到时候再多买一点回来。
原本一直站在院子里看着江洲和两个孩子的柳梦璃一愣。
她当下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微微瞪大眼,看着江洲,不敢置信开口道:“这是……米?”
江洲点头:“嗯,今天在供销社买的。”
柳梦璃看着水面冒着热气儿。
看着白花花的大米下入锅里。
心尖上,忽然就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捏了一把。
又酸又疼。
自从下乡当知青以来,柳梦璃已经记不清多少年没有吃过精细粮了。
在里七村当知青,苦活累活都没有磨灭自己要返城的决心。
然而。
当接到消息说可以返城的那天晚上,她一时高兴,在村支书举办的欢送会上喝了酒。
之后就和江洲稀里糊涂的过了一晚。
一个月后。
她怀孕了。
肚子里的小宝贝,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她要当妈妈了。
于是,柳梦璃留下了。
她想,跟着江洲,勤奋一点,努力一点,总能将日子过好。
然而,事与愿违。
江洲好吃懒做的劣根始终改不掉。
日常的吃食,别说是精细粮,就算是土豆红薯,还有地里的菜,都很难吃上。
两个孩子先天不足。
和村子里的同龄人比起来,又瘦又小。
这一直是柳梦璃的心病。
如今。
江洲忽然告诉自己,他挣钱了。
给孩子买了烧饼,给家里买了精细粮,甚至还买了肉。
柳梦璃看着江洲,看着他被汗湿了一大块的衣服,还有那认真生火的模样。
她忽然鼻尖发酸。
“放点红薯进去吧。”
柳梦璃深吸一口气,走了过去。
看着锅里的白米饭,她有些心疼的对着江洲道:“太浪费了,掺着吃,能吃的更久一点。”
江洲顿时就笑了。
“进肚子的东西,怎么能叫浪费?”
江洲支起身子,认真的看着她:“你放心,从今天开始,咱们家以后顿顿都是精细粮!我不会饿着你们母女的!”
柳梦璃一顿。
江洲的眼神太过于直白。
她下意识的微微敛眸,避开了他的视线。
“你先做到再说吧。”
柳梦璃胡乱应了一声,坐下来,帮着江洲烧火。
她的手里,一直攥紧着那个烧饼。
隔着一层油皮纸,用力得发烫。
从里七村,到庆安县城,那可是足足二十里地。
要是走路去的话,起码一个小时才能走到。
江洲……
是走路去的吗?
应该是吧。
回来的时候,他的身上都是汗,累得脸色发白。
早上起来的时候,他将昨天剩下的小杂鱼都热了留给自己和孩子了。
他肯定什么也没吃。
煎饼也是。
只买了三个。
念头想到这里,柳梦璃又摇了摇头。
不,不对。
按照江洲的性子,肯定自己早早吃了饱饭再回来的,怎么可能舍得苛待自己?
可是,他要是吃饱了的话,怎么会累成这个样子?
乱七八糟的念头在脑海里翻涌着。
柳梦璃将一根柴送进灶膛里,忍不住抬头,看着江洲,开口道:“你吃饭了吗?”
江洲正在切菜。
是新鲜的辣椒。
这是自己顺手从门口的地里摘回来的。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喜欢种点辣椒。
辣椒在八十年代的农村,可是好东西。
刺激食欲,祛除湿气,连干巴巴的红薯都能多吃一个。
因此柳梦璃也种了一点。
两个小家伙从小也能吃点辣。
听见柳梦璃的话,江洲正将辣椒放进锅里,一瞬间涌上来的辣气熏得他满眼都是眼泪。
“咳咳,没呢!”
他答道:“回来和你还有孩子一起吃就行了,我不饿。”
说不饿当然是假话。
实际上。
重生到这个年代,江洲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肚子里没有三两油。
后世一路走到巅峰的他,连食欲都是一件奢求的事儿。
如今重生回来,换了当初年轻的身体。
身体机能蓬勃旺盛。
能做也能吃。
天知道他买煎饼的时候饿得前胸贴后背,感觉自己一个人能吃七八个!
但是。
想了又想。
马上就要回家做饭了。
能省三毛是三毛。
这会儿拿着锅铲的手都有些发软。
柳梦璃不笨。
不饿?
她怎么可能瞧不出来江洲是在逞强?
手里攥着的煎饼有些烫手。
…………………………
江洲做的第一道菜,就是辣椒炒肉。
上辈子,柳梦璃用最残酷的方式教会了江洲成长。
妻子孩子死亡后,他学会做菜,洗衣,各种生活技能全都拉满。
辣椒炒肉,也是他的拿手菜。
蒜爆香,加入切好的瘦肉,快速翻滚。
加了调料,等到瘦肉差不多的时候,加入辣椒,迅速爆炒。
柴锅炒菜就是很香。
尤其是加了荤油。
一刹那,浓浓的香味弥漫在院子里。
家里连个像样的盘子都没有。
李修只能拿了缺了口的碗,将辣椒炒肉装好。
家里院子的菜篮子里,还放着今天清早江洲特意留下来的马兰头。
那是专门给两个奶团子和媳妇儿留的。
最嫩最新鲜的一茬。
江洲正准备将清洗干净的马兰头下锅爆炒。
忽然眼前一道阴影迅速移了过来。
他一愣。
这才看清楚了,眼前的阴影是什么。
半个煎饼。
而抓着煎饼的,是柳梦璃长了老茧的手。
她的手很修长。
本该是拿着笔杆子的。
然而,常年干农活,让她的手上起了一层老茧。
厚厚的一层,岁月的茧。
让江洲的心忽然一刺。
“我吃不下一个。”
柳梦璃脸色微微有些涨红。
她觉得自己真的是疯了。
明明江洲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子。
明明他才不过有模有样的当了一天的父亲。
可是她看见江洲累得抓着锅铲的手都在颤抖时,她又该死的心软了。
就这一次。
煎饼是江洲买的,她不能吃独食,不然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柳梦璃告诫自己。
江洲笑了笑。
他随手在身上擦了擦,倒也没矫情,接了过来,塞进嘴里。
唔。
萝卜丝辣椒馅儿的。
开胃又好吃。
最关键的是,柳梦璃一直攥着这煎饼,吃到嘴里,还热乎的。
“谢谢。”
江洲笑着道。
柳梦璃慌乱低下头,往灶膛里添了一把柴,小声嘀咕:“……什么时候这么讲礼貌了?”
她是真的不习惯。
以往酱油瓶子倒了都不会扶的江洲。
现在居然不仅去县城做生意补贴家用,更是挣了不少钱。
最关键的是,以前一口一个脏话的他,居然还和自己说谢谢?
柳梦璃只觉得,有种不真实的感觉笼罩着自己。
………………………………
此刻。
隔壁院子。
堂婶陈红梅正坐在自家院子里剁猪草。
年头开春的时候,也就是一个月前,家里抓了一头小猪仔。
这可是家里的祖宗,一年到头的活计,基本上全靠这小猪仔了。
陈红梅是江洲的堂婶。
江洲的爷爷江大贵,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女儿最大,嫁到了隔壁村子,很少回来。
剩下三个儿子。
大儿子,江福全,也就是陈红梅的老公,在村子里是生产队队长,手里有点权力,家里条件比其他兄弟高出一大截。
而最让两人挺直了腰杆的是,两人的儿子,江明帆,也就是江洲的堂哥,今年二十四岁了,比江洲大三岁。
至今没结婚。
按照常理来说,二十四岁,在农村,没结婚,那肯定是要被家里长辈骂的。
但是江明帆不同。
在77年恢复了高考后,江明帆拼了命的念书。
终于在去年,二十三岁的时候,考到了大专。
81年的里七村,他是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大学生。
这事儿轰动了十里八乡,江福全愣是借了五十斤粮票,张罗着摆了一次酒席,杀了家里唯一一头猪。
而江洲的爷爷江大贵,看着自家众多孙子里,终于出了个人中龙凤,当即下了命令。
江明帆的学费,得三个儿子均摊。
就连远嫁的女儿,也摸黑送了二十元钱过来。
江大贵按道理来说,应该和最小的儿子,也就是江洲他爸住在一起。
然而,因着这个原因,他愣是和老伴儿住在老大江福全家。
江福全虽说不太乐意。
但是,陈红梅点醒了他。
如今家里小辈们,就自己儿子江明帆一个人出人头地的。
那上大学,可不得费钱么?
只要江大贵在这里一天,那三个儿子,外带远嫁的大姑子,谁不得送钱过来?
两个老人家能吃多少东西?
合着饿不死就行。
再说了,这一把身子骨,不说下地干活,那洗衣做饭种种菜,总归是不成问题的。
怎么算都是赚了。
江大贵因为有了江明帆这个金孙子。
那是摆了明的偏心。
其余两个兄弟都不敢说,更别说远嫁的大姑子了。
陈红梅小日子过得滋润着呢。
院子里的房子,是江大贵让三个兄弟一起建的。
是最大的房。
就连存红薯土豆的地窖都是最大的。
她虽说和江洲住在隔壁院子,也算是个长辈。
但是。
这么些年,她愣是没帮过一分一毫!
甚至还喜欢在江大贵面前学嘴。
添油加醋,将江洲说的一文不值。
这样一来,江大贵可不就更喜欢自己的儿子么!
陈红梅的小日子,不可谓不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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