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事吧?”
李修缘连忙将他扶起,让他靠着自己,一时之间,凌灵竟然没觉察到,这个小姑娘有很大力气,只是有些羞赧,说道,“对不起……我受伤了。”
忍不住用手也去揩她脸上的血。
“没事。”
李修缘笑了笑,说道,“我刚才额头上碰到了,所以才有血,但没事了。不是你的事情。”
自顾自的揩了一把,看上去煞是灵气。
凌灵淡淡笑了笑,有些晦涩,但也忍不住将她没揩干净的地方,揩干净,这才坐起身来,意识到自己毕竟十五岁了,这么一个小姑娘可托不住自己,说道,“谢谢你,刚才累着你了。”
心想这小姑娘力气也是有点大,如果刚才自己一下鲁莽了,说不定还要累她摔倒,不免又感激,又惭愧。
再去打量李修缘,只见眼前的人儿,穿着的衣衫补丁满是,草鞋一双,露出了几个雪白脚趾头,倒不是一般农村小孩那么不干净。
配上那眉目如画的样子,竟然觉得在这乡野里,也是逢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了吧?
很有妙趣。
一时之间,觉得即便自己曾经在香江接触过的一些小小姐们,无论大家闺秀,还是权贵千金,也没有这种气度,这样可爱与美貌的一种脱俗,是个美人胚子,无疑了。
玉瓷一般的小孩儿。
自己可千万不能连累她!……看了看周围,又听了听动静,凌灵忍不住站起身来,感觉好像自己好了很多……但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服下了一颗250年的野山参做成的人参回春丸,原本人参单卖价值是市场价3500元,有价无市,但即便只用了三分之一的材料,这么一颗,系统技术却是在一万年以后的高科技,接近起死回生功效,市场价至少在千万以上,这么一颗。
“你……谢谢你。”
原本想说是不是她救了自己,因为明显感觉自己一下子有了力气,但是,这么一个小姑娘,也不是大人,更不是医生,又怎么救了自己呢?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药效过了,所以自己终于有了力气,但他又感觉,好像现在自己比原来没被下药之前,身体和力气都远胜于前……因此心里也暗暗称奇,难道说是副作用,或者是极度疲软之下,所产生的一种对比,好比吃糖之后吃一些水果感觉不甜,或者吃杨梅之后,吃豆腐也是感觉太硬了,因此觉得可能是这类对比。
当然也仍然将疑窦放在心中。
这时候,远远的,传来一阵人声,貌似在讨论中!
“人呢?人呢?”
“不会跑掉了吧?”
“不会,下了我叔父的迷踪散,哪怕是有功夫的人,也绝对原地倒毙!……”
“之前他已经受了重伤,应该也是半死了,我们只要找到他,妥妥的收尸啊!”
紧跟着一阵大笑传来……
十分嚣张,这话在李修缘听来十分熟悉,因为都是本地的,哪怕口音稍微有变化,但也是听得懂的。
凌灵知道告别的时间到了。
但他心里面记住这份恩情,刚才肯定是她守护着自己,甚至,自己一下子恢复过来,说不定,真跟她有关……因为他也想到,普通小姑娘不可能像她一样,一下子那么扶起自己,所以心里面也是存疑,但感恩。
“妹妹。
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我以后来找你,好不好?”
凌灵打算脱身之后,一定要报答这个小姑娘,看她衣服寒碜,至少也给她买几身好衣服,甚至买一些其他的……忽然很想看到,她那时候的笑容,又多么可爱,与高兴。
“我叫李修缘。”
想了想,李修缘补充道,“跟济公活佛是一样的名字。”
“妹妹真棒,还知道济公活佛。”
小姑娘太可爱了。
不但可爱,还知道这些,他心里面大感宽慰。
“这个送给你。”
他顺手将胸前左边口袋上别着的英雄钢笔拿下,递给李修缘,说道,“妹妹,这个送给你,可以写字。”
又怕小女孩不知道,说道,“这叫钢笔。
英雄牌的,英雄钢笔,是我最喜欢的。”
这支钢笔是他母亲临走的时候送给他的。
一直以来,都是他心中的挂念,这次要去上任国宝馆的助理,专门拿出这支钢笔来配,寻常都舍不得拿出来……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无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便将这份礼物送给这个小妹妹,因为他觉得,母亲知道自己送这支钢笔给她,肯定也是愿意的。
“谢谢哥哥。”
大佬的钢笔不能不拿,李修缘虽然也奇怪,自己上辈子,好像也没听说有叫凌灵的人啊?……不过也不奇怪,上辈子,她被囚禁,几乎与社会脱节,又有几个人,是她认识的呢?
除非鉴宝界,跟苟嵩作对的人,倒是知道几个,但太多人,尤其是高位的,甚至是香江,粤地,她都是不认识的……更何况,如果这次她没来,说不定李修缘真的被弄死,自然原本她也是看不到这个人的。
她将钢笔假装放在口袋里,其实已经转移到了空间里。
凌灵看着小姑娘,心里面也很高兴,忽然觉得,哪怕自己这次死了,至少,这支钢笔,带着母亲的思念……在小姑娘手里,也是好的……可惜自己现在身上没钱……
不然,他真希望,看到小姑娘,一辈子开心快乐……
母亲,也不知道,此生何时能见?
因为在母亲那边,也早已被凌先那边的给控制了……
除非,他能想办法,将凌先那边的人都干掉。
“小姑娘,再见。”
他说完这句话,朝着另外一个方向,迅速逃去……甚至,故意弄出了点声音,好让他人得知。
“别让金元宝跑了!”
一个声音顿时声嘶力竭喊道,这是……镇上的二愣子?李二哥?
为啥这人这么出名,十里八乡的莽汉,混混,流氓,哪个不清楚,即便这个年代,这类人也是有的。
“金元宝……”,这么说来,是对凌灵的外号吗?
凌灵外号叫金元宝?
李修缘眉头一皱。
但紧跟着,二愣子跑到了李修缘这边,咦?她怎么也在这里?
再看地上,居然有点点血!
“刚才那个男的呢?你们认识的?”
“什么男的?”
“血!”二愣子恶狠狠道,“他可是我们的金元宝,告诉我们,他在哪里!
不然……”
“不然怎么样?”
这时候旁边人喊道,“你跟谁唠嗑呢,正事不做。赶紧分头找啊~”
李二哥心想也是,因为这个时候,他看到了李修缘额头上的确有伤,那有可能这个血是她刚才额头的伤……但他又觉得,万一跟她有关呢?毕竟是同个地方的人,哪怕是同镇,也是老乡,便说道,“你不要乱走。”
心想如果真的跟她有关,对不起了,同乡也是要逮到面前,那也是一个小的金元宝!
随着李二哥跑出去,又跟另外两个汇合,这下李修缘看清了,原来那两个人也是本地人,但跟自己来说,距离更近点,都是隔壁村的。
他们跟李二哥交谈,都也是用的土话:
“我这边找。”
“我这边……”
然后这几人开始搜罗……但意外的是,居然一下找不着?……终于,李二哥恼火了,直接转回,一看,李修缘还在原地?
李二哥上前搓着手,狞笑道:“小姑娘,不要以为是同乡,我就不会怎么样,放出来,我饶你一命。”
毕竟得了钱,真要追究有点麻烦,能抓到那个人,弄死他,是最好的了。
只要得到凌灵的尸体,运回去,就可以得到100元!……100元,这是什么概念,城里高人,高级工这种,也就一个月30元左右,如果是普通工人,也就10元到20元而已……100元,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在农村里,绝对可以娶一个远近闻名的俏女人了,甚至城里的知青,也不是不可以。
叫他“金元宝”,真不是错!
这时候又跑来一个人,看着面色白净,但是个不学好的,也是附近闻名的。
叫苟心。
“该死的,刚才明明看见了。
怎么又找不到了?”
据说这个人二叔父之前是跑江湖卖艺的,另外还卖药(至于什么药,都是一些江湖药,让男人强壮让女人啥的,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另外还有毒药之类),刚才说那个给凌灵下了迷踪散的人,想必也就是他了!
毕竟,他二叔父有这种本事可以制药,很明显,这药应该是他给下的了。
“卧槽。
跑半天,可累死我了,找不着……不过话说,你为啥老盯着一个小姑娘不放?”
苟心也没找着,跑过来,发现他又盯上人家小姑娘了,李修缘还是他们都知道的,这伢儿长得好看,去年开始去了宣宝堂做文童,不跟他们一样拿工分赚钱,一年也有一毛,午饭还是那边吃……对那些人来说,这小姑娘也是有本事的,以后有出息,所以是认得的。
另外他也有隐形的颜党成分,所以这个时候,适当凸显出来了,感觉她还挺好看,言语之间倒也流露出几分维护,乡里乡亲的。
当然也感觉李二哥跟他们比起来,那是镇上的,跟隔壁村情分,也是要差点。
当然,如果涉及金钱,这小姑娘真的跟那个男的一伙,他肯定义不容辞,选择金钱。
“刚才他们肯定一伙的!”
李二哥肯定地指着地上,说道,“看,这里有血……还有,这个地方,明显人躺过一样,这个女娃子,身上没有草之类,他俩肯定认识。”
“傻啊你。”
这时候,另外一个面貌忠厚却带着愁苦之色的汉子走过来,原来是隔壁邻家村的,叫孙超,据说是难得的孝子,服侍不下床母亲已有五年,谁人不夸赞,很明显,现在脸上的愁苦,跟家庭的一些事情,也是有关。
也因为这样,迟迟没有娶妻,钱全都花在药费上了,而且经常也入不敷出,吃饭也吃不饱。
当然本来这个时候,即便是家里没有病人,很多人也是吃不饱的,所以对他来说,日子是捉襟见肘,难以言述。
“她额头上不是也有伤吗?
肯定刚才摔倒了。”
孙超说着指了指李修缘额头,又说,“地上的血跟她头上的血,颜色不是差不多么。”
其实不管是不是差不多,还是差得多,他也是不想他们把事情沾染到李修缘身上。
毕竟还是个小孩子,况且,他本来也不愿意杀人,只是看看有没有尸体,如果真有……他只是看看尸体而已,拿份钱,但杀人,他是不愿意的。
(当然他也是自欺欺人,这些人都来追杀凌灵,而且是要尸体……但他即便不想这么干,母亲因为没钱,可能要死了,他必须赌,因此很希望很在他们之前,将对方活着带过去,他发誓,他绝对不会让他们杀他的,他发誓。)
“你们接着去找,这个女娃子,我来盘问。”
李二哥说着,看李修缘,越看越有点惊奇,也不过是一个八岁的女娃子,看上去却长得十分好看,甚至,跟刚才他们追杀那个人,有几分相像的感觉,都是样子好看,气质跟一般人不一样。
所以心里面下意识嫉妒,也觉得不舒服。
说他俩关系,真的不相信!
“逮住这个女娃子!……还是我自己来!”
李二哥担心刚才那两人是他们同村或者隔壁村的,于是威胁道,“这女娃子肯定有鬼,我要弄到镇上去。”
要知道镇上就可以直接交人了,到时候虚华市那边来人直接接应,不香吗?
大元宝没了,说不定这个小元宝……长得美,另外一种补偿?
不免心里面有了一些打算,要知道那些人,可不是什么好人。
“这可是你自己撞上来的。”
他阴狠的笑着,脸上现出了十分猥琐且阴狠的表情。
心想现在这个大金元宝,只有他才知道名字,虚华市的高翔也是上次跟人电话,他才听说了,这件事,他的名字,苟心和孙超都是不知道的,原本这个任务他自己包圆了,无奈这凌灵逃到这边来,高翔就让他们都做这个任务,一定要给另外两个人跟他一样,都是100元的价格,为了这100元,他忍了。
但他知道,他晓得对方的名字,到时候,又是另外一笔大钱!
“这女娃儿长得好……我现在逮走,卖给那些人,也不是不行……高翔他们,也不是护宝队员吗?护宝队员的话,这类美人也是一种宝,物尽其用啊?”
这样又是另外一笔钱,要是那些贵人们得意了,恐怕自己也会飞黄腾达……话说苟心的远房表叔,苟嵩,不就是跟高翔交好吗?
想到这里,李二哥的眼神更见毒辣,甚至已经想出了不少花样,就连一旁的苟心也忍不住恶寒,他虽然坏,但没坏到这个程度,但说阻拦,他也是不敢的,谁会跟钱过不去?
阻拦了他,那100块钱不要啦?
毕竟接头人是李二哥,而不是他们。
“系统,怎么办?”
“筑基期功法速成,500个积分,兑换吗?”
“兑换。”
随着“叮”的一声,“兑换成功!”,李修缘瞬间获得了筑基期一切功法,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这个星球还是其他星球,一切筑基期功法,应用至神!
不仅仅是筑基期功法的获得,而是一切力量与手段的变化,因为这毕竟是属于修仙期的本事了,又哪里是一般古武能比的。
除了御剑飞行不敌,这等手段对付百来个古武高手,绝对不在话下。
所以……现在才算是真正有力量保护自己吧?……不过,如果是子弹呢?
系统提示:“现在一般人木有子弹,如果需要子弹的话,必须到达元婴期!”
原来,在这个地星上,古武一共分十级,第一级到第八级还是属于古武期,但从第九级开始,第九级和第十级属于修仙期的炼气期第一层(古武最后两级:第九级和第十级),炼气期十八层,跟着是引气期十八层、筑基期十八层、结丹期十八层、金丹期十八层、元婴期十八层,到了元婴期,才能抵御子弹的力量。
元婴期后渡劫期十八层,然后是飞升期十八层,飞升的话就是进入到仙界了,然后分为:鬼仙、地仙、人仙、金仙、大罗金仙,最高级别就是大罗金仙,按照佛家算法,大罗金仙相当于菩萨,比这个更高的是浑圆大罗金仙,相当于佛。
“好吧,那我到底什么时候修炼到元婴期呢?”
毕竟,还有威胁的话,肯定也是存在隐患。
万一苟嵩那厮或者他的同伙还是其他坏人,利用这些武器害她,还不是功亏一篑?
“放心,只要宿主多接触一些宝物,自然可以沟通其天地灵气,但不会使其匮乏,而且可以促进宝物的灵能增长,到时候积分增加,自然可以兑换到更高的境界。
元婴期唾手可得!
20000分,直接进入元婴期!”
现在她的积分,嗯,已经没了,那就慢慢攒吧,一根250年的人参就可以增加到500分,那20000分应该很容易!
系统却提醒道:“必须是宝物积分,而不是一般动植物积分!”
得嘞,反正她肯定会跟上辈子一样,与宝物打交道……所以,元婴期,她志在必得!
但是,她会比上辈子更谨慎。
正在李二哥等人疑惑当中,李修缘身形扭转,众人之觉周边刮起一阵强风,周围树影梭动,飞沙走石……正在迷蒙间,李二哥发现自己双脚离地?……卧槽,一看,简直不可思议!
自己居然飞起来了?……不到两秒之间,他重重落下,最终撞到了五百米之外的一棵杨树,打人如挂画一般,缓缓掉下……
“这么猛?”
苟心和孙超面面相觑,这是见鬼了,还是自己中邪了?
擦擦眼睛,简直不可思议。
“你是鬼?”
孙超在打了自己一个巴掌后,觉得这个事情太邪门,便上前去要打李修缘,一边说道,“居然上身我李家妹子!……”
李修缘眉头一皱,他是真的关心自己呢,还是借机报复自己,来打自己?
便退却三米之外,只是轻飘飘一个动作,顿时,让孙超也不由止步。
“你……”
他还想说什么,李修缘察觉他心中大概有恶意,于是信手一推,扑上前来的他顿时整个人好像遭到了巨大压力一般,直接整个人倒飞几十步,到了一个河面上……
现在正是春寒料峭的时候,河面上尚且结冰,但这冰也是有点薄的……刚碰到冰,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然后,“噗通……”,整个人掉入了那个冰窟窿里。
“救命……我不会游水啊!”
这地方会水的人多,但不知道为啥,孙超是不会游水的一个,跟家教有关,父亲死的早,母亲就一个,所以胆小不敢尝试,另外人本身挺老实……大概也不太有游泳天赋,所以一般小伙子这个年纪的,多半会水,他却不会水。
看着孙超在里面噗通,噗通,举起双手……
李修缘摇摇头,如果这人掉下去了,直接怒骂自己,说不定她也就算了,但看他掉下去,好像重点并不在自己身上。
难道说单纯觉得是鬼上身,所以才恶意?……一时不好判断,就对苟心说道,“你去把他救上来。”
苟心早已被震惊得不要,不要的。
二话不说,直接跳入河中,将奄奄一息的孙超给救上来了,拍压他的胸口片刻,人也逐渐醒转。
“卧槽……差点死了。”
孙超心怀侥幸,看向李修缘。
没想到对方居然还叫苟心把自己救上来,难道想利用自己吗?
最终,他跟苟心达成默契,直接跪在地上,说道,“姑奶奶,饶了我们吧。”
李二哥看他们吸引了李修缘注意力,心想正好,悄悄从裤袋里摸出一个东西,直接朝着李修缘面部和身上砸过去……心想只要砸过去,这人便是大罗金仙,也救不回了!
李修缘微微勾动嘴唇,流露出一丝不屑的笑意,信手一挥,那风不知道为啥改了方向,居然直接将那毒粉,直接掉头,朝着李二哥自己身上化去……瞬间,李二哥居然化成了一滩脓水!
李修缘心惊,没想到李二哥居然如此恶毒!……但是这毒粉,恐怕,只有苟心才有吧!
众所皆知,他那个上不了台面的二叔就是研制毒药还有一些害人的药的江湖混混,不知道有多少仇家,到了这边才来安身立命,但即便因为这样,也是被人看不起,并且要游街的份儿。
“不关我的事!……”
苟心慌忙举起双手,可李修缘刚才并没有错过,那毒粉撒向自己的时候,苟心眼里面的期待。
李修缘一道弹指,顿时,苟心脸上多了一个印子,恍若被人拍了一巴掌一样。
李修缘忽然想起,上辈子看到星爷电影,紫霞仙子说你现在是我的人,给你打上印记……现在苟心脸上也多了一道手指一般的印记,看上去甚是诡异。
“饶了我吧!姑奶奶!
姑奶奶,这东西是我叔父研制的,但是,是这个二愣子故意要走的,而且他强迫我……不然我肯定不敢卖给他,这可是我二叔父的心头宝啊……”
说话当中,眼神咕溜溜转,很容易想象出,说不定是用这个交换了追杀凌灵的条件?或者获得什么好处。
“呵!……”
李修缘又是一弹指,此刻,虽然他脸上的印子已经消掉了,那刚才那弹指的力量,却留在他的心中。
令他后怕不已!
“给个理由吧,让我放过你?”
李修缘知道此人二叔父,名字就叫苟东西……但还是第一次直接将苟东西跟他这个混混侄子联系起来。
“苟?……不知道,他们跟苟嵩有什么关系吗?”都姓苟。
李修缘看向苟心的眼神逐渐凌厉。
紧跟着,对方资料呈现在前:
“姓名:苟心
性别:男
年龄:26岁
性格:贪婪,自私
家庭地址:忘八村
此行目的:杀掉凌灵,领赏100元,此事由李二哥镇上这边牵头,主要是虚华市混混高翔作主,高翔受凌先委托。
凌先付费给高翔30000元,到李二哥这边是300元,李二哥一人100元,因为凌灵逃到虚华市,目前文昌镇荞麦村这边,因此只能与孙超和苟心合作,因为他们是这边混混,而这是也高翔特别嘱托,被人分了200元李二哥自然不乐意,但好在他知道凌灵的名字,孙超和苟心却不知道,原本是打算借机发财……
但现在已经没这个机会了。
李修缘再度看向一旁完全懵逼,也带着几丝恐惧与不安定神色的孙超,眼中流露出的果然也不是恶毒,那么看来,是真的以为她刚才鬼上身了?
只见他资料是这样的:
“姓名:孙超
性别:男
年龄:22岁
性格:忠厚孝顺,不忍作恶,但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很难说
家庭地址:邻家村
此行目的:挣100元给卧病十年在床的老娘买药,但不想杀人。”
李修缘看着他,情感复杂……但无论如何,看向身边的凌灵,凌灵刚才也看到她的身手,心中十分惊讶,但又觉得好像理所当然,是啊,这个小姑娘相貌不凡……还真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好像也并不违和。
这么一想,反而更加欣赏李修缘,只觉得自己真是挖到宝了,不,遇到宝了,毕竟,小姑娘……不是自己家的……
“即便这个人孝顺母亲,也不应该成为他杀人的理由,他母亲的病是病,难道别人的生命,不值得吗?”
李修缘并不在意凌灵看向她的目光带着欣赏与感激,也有不少惊艳,对她而言,哪怕眼前人不是凌灵这般气宇非凡之人,或者尊贵之人,哪怕一个普通人,在他看来,也不是一个人为了孝顺母亲而可以选择害掉对象的理由。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就在李修缘和凌灵相互交换眼神当中,各自心内都有测量,而苟心和孙超,心里面已经是战战兢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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