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克历尽磨难,来到石头城的时候,他已经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呆了整整半个月。
作为名牌大学生物系高材生的林克,原本在林业局有份不错的差事,事情少、薪水高,但是因不善投机钻营,又没有后台,干了八年还是个普通科员,好在他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故而也能安之若素。不过,多年的机关生活还是磨去了青春的棱角,理想的泡泡逐个破灭,把他变成碌碌无为的小市民。
正当快到而立之年的林克想要娶妻生子,安稳度日的时候,一件突如其来的意外却打乱了他平静的生活。
林业局根据市委的要求精简机构,也就是裁员,而他所在的科室恰好分配下来一个名额。
林克既是资格最老的科员,也是唯一的主任科员,学历和能力都超出其他同事一大截,原以为这次裁员怎么也不可能和自己扯上关系,他却忘了最近非常流行的一个词汇——潜规则!
他所在的科室共有四女两男六名科员,其中对业务一窍不通,整天只知道打扮的美少女小丽是局长的外甥女;鼠肚鸡肠,有着长舌妇之称的宋大姐,有个弟弟在部里当司长;少妇严雅仗着自己是副市长的儿媳妇,十天最多上五天班;还差三年就退休的吴阿姨,是局里的元老级人物,据说和两任局长同过事;愣头青张鲁从来不做事,但是拼命三郎的架势谁都怕,是局里出名的刺头,无人敢惹;小混混杨志勇除了抽科打诨之外,一无是处,却是科长陈铭的小舅子!
其他人陈铭惹不起,又不可能干掉自己的小舅子,思来想去,自然只能拿林克这种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开刀,按照陈铭的想法,林克平素一直很老实,基本上是逆来顺受与世无争,应该很容易摆平,不会闹出什么事情来。
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人呢?
林克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先后到科里,局里,市里大闹一场,结局不言而喻,不过,连续碰壁却激发了他潜埋在血液里的倔强,准备与陈铭同归于尽,却路遇一场交通意外,莫名其妙地穿越时空,来到伊索比亚。
苏醒过来之后,林克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齐腰深的杂草丛中,面前是茫茫草原,有一团团淡淡的黑色出现在视野的尽头;背后是无边无际的森林,那里幽深静寂,不时传来猛兽的嘶吼,令人心悸。
林克慌忙用树叶和野草制作成简易的裤衩,勉强遮挡住自己的要害部位,接着立刻开始着手调查周边的环境,好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自己又是在哪里。
然而,草原和森林里的大部分动植物的品种都非常奇怪,要么早已在地球上灭绝,要么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再联想起昏迷之前的那场车祸,林克只能得出这样几个可能性:第一,自己是在做梦;第二,自己已经死了,这里是天堂、或者地狱;第三,像美国大片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自己穿越了时空。
胳膊上的淤青和剧痛很快就排除了前两种可能性,林克不得不接受现实:自己真的穿越了时空,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不过,林克还是感到难以释怀——发生车祸的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是哪种神秘力量的作用,使自己逃过一劫,“白日飞升”的呢?
冥思苦想,直到脑袋发胀、发痛,还是找不到任何端倪,于是林克非常现实地开始了新的尝试——找到通道,返回自己的世界。
然而,林克在森林外围连续转了三天,除了在一具骸骨旁捡到一件破烂不堪、勉强可以称作衣服的破布,以及一把锈迹斑斑的短刀之外,一无所获:既没有找到返回自己世界的路,也没有遇到任何智慧生物,当然,他本身就不知道所谓的“路”应该是什么样子,应该在哪里,怎么可能找到?何况也未必存在呢?
最后,林克终于放弃了徒劳无益的尝试,面对现实:返回原来的世界暂时肯定是不可能了,自己必须要在陌生的世界里活下去,说不定哪天出现转机,莫名其妙就回去,就像自己莫名其妙地过来一样,但是,在奇迹发生之前,自己必须健康地活下去。
想到此处,林克不由自主地想到相爱五年的恋人和家乡的双亲,仿佛看到他们为自己的离奇失踪而悲痛欲绝,不知不觉中意识到亲情的重要、生命的可贵,以至于对陈铭的那种刻骨铭心的仇恨也淡了不少。
既然要在这里生活,那么首先就要了解这个世界,林克挥舞着铁片刀,迈出了他在伊索比亚大陆历险的第一步,向草原尽头挺进,因为那里似乎有人类活动的痕迹。
凭借深厚的生物学知识,林克很容易地把这里的大部分动物分到相应的门类里,再根据地球上的相似种类推测其生活习性,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捕捉,成功的机会非常高,再加上有大量的木耳、野果、蘑菇之类可供采摘,倒也没有冻馁之患,只是苦于没有盐和调料,食物味同嚼蜡难以下咽。
在打猎过程中,林克非常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反应速度和动作的柔韧性、灵活性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其次是视力明显改善,不但近视好了,甚至能看清楚好几公里外的物体;接着就是体型匀称了,微微突起的肚腩消失了,全身上下再也找不到一块赘肉;最后是皮肤变得光滑白皙,如同婴儿般娇嫩,甚至连过早斑白的头发竟然也全部变黑了。
“穿越居然可以返老还童,如果来去自如的话,多来几次也无妨”,林克望着湖水中的倒影,自嘲地想:“莫非是老天爷给予的补偿,让自己有时间在这里经历另外一段人生!?”
林克花了整整两天时间才走出草原,来到平原地带,这里明显是人类聚居区的边缘。
出于对陌生世界的恐惧,他没有贸然现身,而是首先选择了一个位置比较偏僻,相对较小的村庄,进行近距离观察,以获得最基本的信息。
经过整天耐心细致的了解,林克总算初步掌握这个世界的基本信息,从而初步建立了信心。
村民们除了体型普遍高大壮硕(成年男子2米以上,女子1米8)孔武有力之外,其余的体貌特征与地球上的人类,头发和皮肤的颜色则是五花八门,其中不乏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让他放下心来。
村庄里的建筑基本上都是土木结构,建筑的式样与中世纪的欧洲非常相似,除了村口处的风车磨坊之外,没有任何可以称得起上机械的设施,而村民的服装也以布衣为主,夹杂少量的皮毛,显然还处于农耕时代。
促使林克下定决心走到阳光下,与异界人类进行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原因是:他发现,自己非但听说这里的语言,懂人们所说的每一句话,而且可以脱口而出,仿佛这种音节古怪的语言是自己的母语一样!
小村的居民显然见惯了各种各样的冒险者,故而没有对这个黑头发黑眼睛、一副穷困潦倒模样的少年表现出任何好奇,在机械地回答了他的问题之后,就自顾自走开,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通过交谈,林克知道自己最初出现的地方叫“剥皮森林”,是橡木精灵领地的外围屏障,里面有大量的魔兽和剥皮者,而目前的位置则是海斯庭帝国边境,继续向东走就进入了帝国腹地。
这个名叫“拉姆”的小村和周围的十几个村子都属于威尔领主,他住在十几公里外的城堡里面,也就是说,村民没有自己的土地,全部是领主的佃户。
城市的文明程度较高,才有机会发挥自己智力上的优势,找到生存空间,前思后想之后,林克决定向最近的城市,石头城进发。
当然,林克还抱有一线希望:伊索比亚既然是个剑与魔法的世界,说不定能在城市里找到精通时空魔法的法师,帮助自己结束这倒霉的异界之旅,回到原来的世界。
半个月之后,当林克走进石头城的时候,除了那身破旧的衣服和同样破旧的铁片刀之外,口袋又多了八枚铜子儿,那是他一路打零工赚来的,但也只够买几个面包而已,如果他不能在日落前找到一份工作的话,明天只能喝西北风了。
一条满是污泥、坑洼不平的碎石路横在林克面前,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店铺,门上悬挂着五花八门的招牌,饭铺、酒吧、武器店、魔法道具店,老板和伙计们笑容可掬地站在门口,声嘶力竭地招徕顾客:
“药效强劲的伤药,一抹就好”
“矮人大师亲手锻造的武器铠甲,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增加生命力的顶级圣水,本城光明圣殿首席大祭司亲自祝福,信誉绝无问题”
……
此起彼伏的吆喝声虽然充满了诱惑,但是口袋里没钱的人有绝对的免疫力,林克沿着街道缓步向前,在审视城市的同时,寻找工作机会。
然而,当他的目光落到人群中往来穿梭的乞儿,以及满面菜色、斜靠在墙边的流浪汉的时候,感到自己的心往下一沉——城里也不好混啊!
“喂,小子,过来一下。”
忽然有个声音在耳边响起,林克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站在铁匠铺门口,用肆无忌惮的目光望着自己。
“大叔,你是叫我吗?”林克感到有些诧异。
“不是你,还有谁!”武器店老板沙龙看着慢吞吞走过来的林克,不耐烦地说道:“把你背后那块废铁给我,我给你十个铜子。”
沙龙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语气里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废铁?难道你看不出它是一把刀吗!?”林克感到有些气恼,挖苦道:“大叔,你的眼神可不敢恭维,最好还是找个医生看看,否则,说不定哪天就把顾客的刀子打成废铁了。”
“臭小子,敢讽刺我,”沙龙牛眼圆睁,威吓性地在对方面前晃了晃两只硕大的拳头,“欠揍啊!”
“想打架的话,大爷非常乐意奉陪!”
自己以前就是太懦弱了,所以总是被人欺负,现在绝对不能重蹈覆辙!
林克下意识地握紧刀柄,恶狠狠地盯住对方,摆出迎战的架势,准备和这个势利小人干上一架——自己小时候也练过几天拳脚,以目前的身体状况,未必会输给他。
光脚不怕穿鞋的,这句话放在异界同样成立——沙龙虽然脾气暴躁,但毕竟有家有业,怎么可能跟不名一文的冒险者以命相博?恐吓不成,只好悻悻地收起拳头。
“好吧,如果你硬要把它叫做刀的话,就当它是把刀好了”,沙龙的语气依然充满了轻蔑,“不过,你可别指望它能砍破对手的铠甲或者魔兽的皮毛,你就是用它来自杀,估计也要花两三天!”
林克立刻反唇相讥:“就算它真的是块废铁,老子宁愿扔了,也不会卖给你。”
“十个铜子,外加一把小刀,不可能更多了!”沙龙仿佛吃定了林克:“穷光蛋,你就不要再演戏了,除了我,没有人会为你的废铁付一个铜子。”
“小刀!?它还没有我的小指头的一半长,有个屁用?”林克望着沙龙手中的“指甲刀”,反唇相讥道:“难道它能砍破对手的铠甲或者魔兽的皮毛?”
“不能”,沙龙嘴角挂着坏坏的笑容:“但是你可以用它来自杀,绝对比你的‘刀’见效快,因为像你这样的小脚色,很容易陷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地!”
“哈哈,哈哈…”
“这也许就是你窝在城里作铁匠,不敢去冒险的原因吧!”林克真想立刻冲上去给他一拳,可是看看对方既然没有动手,而面对铁匠比狗熊还要壮硕的身躯和随手可及的各种武器,自己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只得压下满腔怒火,竖了下中指,问候他的家人,然后转身离开。
“年轻的冒险者,请借一步说话。”魔法道具店紧挨着铁匠铺,老板夏洛克平素没少被沙龙欺负,看到他连续吃瘪,心头一阵快慰,立刻对这个倔强的少年产生了好感。
“如果你想取笑我的话,请走开!”林克用敌视的目光望着商人,“大爷心情非常不爽。”
“当然不是”,夏洛克马上正色说道:“我怎么可能和那个头脑简单的家伙一样呢。”
“哦,是吗?”林克直截了当地提醒对方。“我可是不名一文的穷光蛋,想赚钱的话,还是找其他人吧。”
“年轻人,不要想得太多了,我只是想随便聊聊。”夏洛克斜瞟了眼几步之外满脸不爽的沙龙,随口问道:“看你的样子应该在外面闯荡了很长时间吧?”
“不错”,林克盘算自己说不定能让老板收留自己,态度和语气缓和下来:“光是从剥皮森林到这里就走了十几天!”
“剥皮森林!?”夏洛克和沙龙异口同声说道:“你到过剥皮森林?”
由于和人类关系越来越紧张,故而橡木精灵不但在幽暗森林外围部署了相当的兵力,而且把大量的魔兽驱赶到剥皮森林,与原有的剥皮者、魔兽一起,形成第一道防线,再加上里面林木幽深繁茂,暗无天日,很容易迷路,贸然闯入的冒险者几乎没有人能活着回来。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沙龙用难以置信的目光望着林克,夏洛克却马上抓住他的衣袖,急促地问道:“那你有没有弄到些高级的魔核?”
“魔核?”林克一愣,刚想说没有,忽然灵机一动,慢慢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黑黝黝、圆鼓鼓的石头——这是他在骸骨旁边发现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仅仅出于好奇才留下的。
“血魔兽的魔核!”夏洛克的目光立刻被定格在石头上,再也无法移动分毫,“你还有多少?我全要了!”
血魔兽身长在三米以上,力大无穷、皮糙肉厚,而且行动敏捷,经常和树妖分工协作进行捕猎:树妖先用藤条枝叶把目标缠住,然后由血魔兽将其杀死;血魔兽喜欢吃脑浆和肉,树妖则对内脏和血液情有独钟。
血魔兽的攻击力很强,而树妖的防御又可谓滴水不漏支援,一般的冒险者,如果自身的实力不够强大,轻易是不敢招惹它们的,即便是经验丰富的佣兵小队,在面对这个组合的时候,都会退避三舍。
捡到宝了!
林克强压住心头的一阵狂喜,故意用轻描淡写的语气回答道:“我只带回来一个!”
“你的意思是杀死了不只一头血魔兽?”夏洛克双眼放光,仿佛看到一堆闪闪发光的金币。
“要不是那些讨厌的精灵…,哼哼”,林克只说了半句,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
“吹牛皮!”,铁匠用狐疑的目光望着林克,“就凭你也能杀死血魔兽?别是捡的吧!”
“有本事你自己也去捡一个!”夏洛克豪不客气地揭沙龙的伤疤:“我记得20年前某人不知天高地厚,独闯剥皮森林,可是非但没有弄到魔核,反而被树妖抓住,差点就变成了点心。”
沙龙老脸一红,气呼呼地转身走开。
“原来如此!”林克理直气壮地用鄙夷的目光注视着铁匠,对方高大的身材随即渺小下去。
打败了共同的敌人,夏洛克得意洋洋地冲林克眨了下眼,“冒险者,我想我们现在可以谈谈魔核的价格了。对了,还没有请教您尊姓大名…”
说话之间,夏洛克肥厚的手掌非常自然地搭上林克的肩膀,走进自己的店铺。
沙龙狠狠地吐了口唾沫,“蠢货!”——不知道他骂的是林克,还是夏洛克。
交易过程中,林克把重点放在解风土人情上,夏洛克为了套近乎,压低收购价格,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相谈甚欢。
通过与夏洛克的交谈,林克对这里的社会结构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金字塔顶端的是所谓的神族和他们的代言人,神殿和祭司,接下来是国王和贵族,再就是魔法师和商人,然后是工匠和佣兵,生活在最底层的同样是农民。
针对自己的情况,林克前思后想之后,决定暂时只能先从佣兵作起,赚点钱,然后再去学习魔法,在寻找返回原来世界方法的同时,进入较高的阶层——自己过去不知道往上爬,又没有后台,总是任人宰割,才沦落到这步田地,现在既然有机会重头再来,自然不能允许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林克的家乡民风剽悍,习武成风,他小时候也在长辈的督促下,认真练过一段时间,现在身体回复到了十几岁的状态,重新开始练习的话,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林克离开魔法道具店的时候,口袋里多了十枚金币,接着他按照夏洛克的指点,替自己置办装备:身上的破布换成了崭新的武士服,外面还罩了件轻便皮甲;铁片刀被一柄黑色的、据说封印了风系攻击魔法的钢剑所代替;一把手弩、20支箭、五瓶补充体力的药水,以及其他一些冒险必需品。
走出这条街道之后,林克摸着兜里所剩无几的钱币,感到物价的高昂,怀疑这里是不是刚刚发生了通货膨胀,然后向城市的一角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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