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什么神仙歌曲

这什么神仙歌曲


男主:林夕      女主:白露
作者:佚名      状态:连载中
最新章节:第126章 破圈级别的说唱!    2024-07-07
合作小鲜肉歌手唱功太差,驾驭不了有难度的歌,反而被当众诋毁只会写口水歌? 反手掏出冷门歌手的《天黑黑》,评鉴一下。 …… 被只会飙高音的歌手批评,芭乐情歌不够有人文关怀。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够不够? …… 说唱圈集体抵制,说流行歌手唱不了Rap,别来沾边。 《以父之名》矫正一下说唱圈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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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女团同学

这个世界的词曲作者收入,和林夕前世差不多。

普通的创作人,一首歌可能也就几百上千块。

好一点的,能有两三千就不错了。

但行业内的顶尖的创作人,就完全不同了。

邀请他们写一首歌,价格可能达到四五万,甚至上十万。

而且这只是词曲费用。

后面每年还会收取版权费,有些情况,根据合同的不同,还会参与收益分成。

《我们的歌》就是如此。

毕竟来参赛的创作人质量参差不齐,创作出来的歌曲更是无法保证,新时代公司不可能直接事先预付钱,将参赛期间所有创作的歌曲买下。

“林老师,你看三万的价格怎么样?”

王晓凯很大方。

开价很高,这已经是行业内一线创作人的价格了。

能卖到一首歌三万的,无一不是创作过多首爆火单曲的知名作曲作词家。

“价格可以低一点。但我只卖演唱权。”

林夕不为所动。

三万价格的确很高。

他现在也挺缺钱的。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现在银行卡里面,所有积蓄加起来也就三千多。

没办法。

他一个在校大学生,虽然以前也写了些歌,并且通过‘裙带’关系卖出去了,但价格都很便宜,一首也就两千块左右。

可是自从大二开始,能靠写歌赚钱后,生活费、书学费,林夕就没有向家里要钱。

所以积蓄存款并不多。

不过,缺钱归缺钱。

林夕作为穿越者,眼光并不短浅。

这首《带你去旅行》,是口水歌不假,质量很差。

但是具有大火潜力。

一旦火起来,各种商业用途、音乐平台下载受益,将会极为可观。

不是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事情。

举个例子。

就像前世的杨臣刚,就因为一首《老鼠爱大米》赚了一点几个亿;雨神花了5000块卖了一首《广东爱情故事》,也赚了上亿。

当然。

这两首歌都有一定的运气成分在。

而且他们赚的钱也并不是完全因为歌曲带来的受益。

更多的是他们通过这首歌有了名气后,去走穴、商演、接代言、上个各种节目。

王晓凯还想再谈谈,他想彻底买下这首《带你去旅行》,又提高了几次价格。

不过林夕都拒绝了。

他也只好退而求其次。

最终花了一万的价格,买下这首个的演唱权。

如果以后涉及到这首歌的商演、翻唱所带来的的受益,大头都是林夕的。

“林老师,合作愉快!”

签了合同,两人握手。

林夕银行卡上多了一万。

“我接下来准备去找乐队老师,排练这首新歌,林老师要不一起去旁听下?提提意见什么的。”王晓凯提出邀请。

“不了,我还约了人。”

林夕毫不犹豫的拒绝。

他得是有多想不开,想折磨自己,才会跑去旁听王晓凯排练唱歌?

而且。

他也的确约了人。

说曹操,曹操就到。

“小林子~”

一位穿着染着黄色头发,脸上带着大墨镜的苗条年轻女孩走了过来。

虽然穿着很简单随意,卫衣牛仔裤,但气质却照样出众。

简单来说,就是有明星感。

“白师姐?你今天也在公司吗?”

王晓凯扭过头,眼神顿时一亮。

白露。

最近娱乐圈最炽手可热的当红小花!

虽然白露去年也是参加了一个偶像女团,最终获得第三名的成绩顺利出道。

但是她现在,已经不限于只是一个女团成员。

先是参演了一部大火的电视剧,并且还是女主角,深受观众喜爱,人气大增。

随后又参加了几部综艺,开朗大方又带着几分‘搞笑女’的性格,再次吸粉。

所以王晓凯虽然也算是当红小鲜肉,刚参加完比赛人气正高。

但比起白露来,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白师姐,上次我想请你吃饭,你说下次。你看今天怎么样?你有空吗?”

王晓凯很殷情的说道。

除了白露人气地位比他更高,而且很重要的是,白露长得漂亮!

前不久,还有媒体将其称赞为95后最漂亮的四大小花之一!

去年的女团选秀,白露当时的业务能力并不算太出众,唱跳都只能算一般,当时她还没签新时代,身后又没有资本助力。

凭什么能深得观众喜爱?

硬生生从各大经纪公司手中,抢下来一个第三名的席位?

就是因为这张脸,属实是有些让人惊艳,太能吸粉了。

“额,今天还是没空,我约人了。”

白露笑嘻嘻地说道。

随后她指了指旁边的林夕,说道:“喏,就是他。”

王晓凯有些发懵,问道:“白师姐你认识林老师?”

“林老师?”

白露听到这个称呼似乎是觉得有点好笑。

她平时叫林夕,要么直呼名字,要么调笑叫小林子。

听到林老师这个称呼有点不习惯。

“嗯呐。”

白露点点头,说道:“我和林夕是校友啊,在学校就认识。”

随即她很自然走到林夕身边,拍了拍林夕的肩膀,笑眯眯地道:“走走走,说好请我吃大餐的!今天非得宰你一顿不可。”

在王晓凯惊讶的眼神中,两人离开了新时代公司大门。

……

……

在林夕记忆中。

最近红得发紫的小花白露,的确是他的校友兼好朋友。

两人在大一的时候就认识了,到现在已经三年多。

他之所以能够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和一群已经颇有名气的创作人,一起参加《我们的歌》节目。

就是白露帮忙。

所以节目工作人员,才会认为林夕是靠‘裙带关系’上节目的。

白露带着林夕没走太远,就在不远处一家商场内的川菜馆。

两人找了个偏僻的角落位置坐下。

“不是说吃大餐吗?”

林夕翻看菜单,发现这家店很实惠,就算多点几个菜,人均也就一百块左右。

“还真以为我会宰你啊?吃什么大餐啊。这家川菜我吃过两次,味道挺不错的。”白露白了林夕一眼。

两人之间的友谊早就非同寻常,即便白露帮了林夕这么一个大忙,也并不需要林夕回报她什么。

林夕笑了笑,说道:“你今天还真不用帮我省钱。”

“怎么,赚钱了?”白露好奇的问。

林夕点了点头:“王晓凯买了我的新歌演唱权,一万块。”

“哇!这么高!你这是第一期节目就要放大招,准备一鸣惊人,写了首质量爆棚的好歌?”

白露一双好看的眼睛有些发亮。

作为圈内人,她当然清楚普通创作人一首歌能卖多少钱。

五千以上,就算品质不错的歌了。

一万以上,必须得是有一定名气的创作人才能卖出的价格。

更何况,王晓凯还只是买演唱权。

“一般,一般……”

林夕有点尴尬。

什么质量爆棚的好歌啊,就一首口水歌。

“唱给我听听!”白露好奇十足。

“咳咳……”林夕红着脸咳嗽了声,转移话题道:“赶紧点菜吧,都饿了。”

白露哼哼了一声,撅着嘴一边点菜一边说道:“还玩神秘,反正后天公演我就知道了。”

是的。

白露也参加了《我们的歌》节目。

算是她为了帮林夕走后门,答应公司的条件。

不过她显然和王晓凯一样,是作为演绎者,是来唱歌的。

而不是创作者。

(小说未完,请翻页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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