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等了片刻,也不见她回来,心中有些紧张了。听说现在的时局不稳定,乱得糟糕。生怕她出事,便卸下行囊,寻找去了。
方行几步,便听得一声女子的惨叫,是丫头的声音,我追了过去。未至那里,远远一望,但见河岸上有一名男子,他长臂环腰,正抱着丫头,姿势古怪,令人一见就有一种想扁人的冲动。
我快步走过去,推开了他,对丫头说:“怎么啦,是不是这人欺负你了?”
丫头显是吓坏了,没有回过神,兀自呆呆地怔悚。
我又摇了摇她身子,她才惊觉清醒,低下了头去,不说话也不敢看那人,自去捡起摔落一旁的水囊,重去河边打水。
她这样默默无语,倒令我很担心。但是她的脸很红,像被火烧过一般。心想,丫头准是受了欺负才不敢吭声,作为她的小姐,她的主子,我有责任替她讨回一口气和一个公道。
忿然转身,本想先痛骂这人一顿,然后再扁他几拳,权当取回利息再说。哪知一见此人的面,我却是怔住了,呆在了那里,浑身的力气忽然像是被抽干了似的,手脚也软了,连骂人的力气更是没有。仿佛一瞬之间,我像一只泄了气的气球,和斗败的公鸡,一张口,连嘴巴也软了,呐呐地咬着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的心突然跳得好快,怦怦的,就像马儿在草原上奔腾,释放出了所有的能量要证明自己的存在。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按捺不住内心的跳动。
只见那人一身蓝衫,轻袍缓带,黑发用白玉帅帅冠起,腰悬碧玉带,神态甚是潇洒,双目斜飞,面目极俊极雅,留着八字胡子,更添几分英气逼人,岁及壮年。他的模样,俨然便是……我心目中的哥,忙咽了下口水。
只是他没有哥那般迷人的笑。哥的笑,我一辈子都记得,甚至永世不忘。
人人都说一笑倾城,二笑倾国,这是女子才有的特质,但用在哥的身上,最恰当不过了,尤其是他的唇,一旦笑起来,让人百看不厌,总能勾勒出令人神往的仙境。有一种想入非非的亵渎感,也或许是一种冲动,一种让人魂牵梦萦的冲动。
那人见了我的样子,也是怔了一怔。
突然想起先前之事,我余怒未消,狠狠地在他鞋面上踩了一脚:“流氓!”
“流氓?”
男子愣住了,心想我哪里得罪他了,便急声呼唤:“兄台,兄台……”我不理睬他,拉过丫头就走。
留下那人满地的愕然。
我若再不走,恐怕连心也快要跳出来了。
不敢看他,却又卸不下心中的悸动,偷偷回头瞧了他几眼。
这是撞鬼了么?不不不,我连忙摇了摇头,还是哥也穿越了?不然难以解释眼前的这一切,天底下怎么会有两个长得那么相像的人呢?记得哥没有孪生兄弟。
两个时空交错的念头,彻底打败了我的这种胡思乱想。
要真的是哥,我……我刚才居然踩了他一脚,要是被龙迷们知道了,我不被群殴才怪。
但是想想他刚才抱丫头的样子,心中莫名涌起一丝酸意来,我这是怎么啦?
一路上,丫头都在解释着刚才发生的事。
说自己在装水的时候不小心滑倒,险些要掉到河里去,是路过的“帅哥”救了他。
谈起这个帅哥,她的两只眼睛就会很亮很亮,常常旁若无人。
我暗叹了一声,那么帅的人,有谁不喜欢呢?至于他是不是哥,或者哥的前世,这些才是萦绕在我心中挥之不去的困惑。
傍晚的时候,入了城,本想寻家客店歇息。
哪知路鸿书院的院长亲自来接我,他是父亲的故交,名叫路鸿书,比父亲大几岁,个头没他高,身子却是健壮之极,作文士打扮,谈吐儒雅,礼遵孔孟。和我聊了一些家常以及客套的问候,便引我二人去书院留宿。
书院很是气派,龙飞凤舞的“路鸿书院”四个字是响亮的招牌,占地极广,布局严谨。我二人累得实在不行,也没有心思去欣赏,到了他安排好的宿舍,也就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路长途奔波,一宿好眠。
“把球传我,把球传我……”
在我和周公对弈的时候,被这一连串的闹哄声给吵醒了。
我揉了揉脖子,很酸,很痛,实在不愿意起来,便嘀咕了一句:“谁啊,那么缺德,还让不让人睡了,吵什么吵,烦死了。”丫头却是低低一笑,说道:“小姐,书院里的人在踢蹴鞠哩!”
“踢什么踢,不就是一个球吗?犯得着那么多人抢,一群白痴。”
平素我是不喜欢运动的,尤其是打球一类。
最厌烦的便是看什么NBA,国足了。我宁愿去看一些没有营养的电视连续剧来打发时间,也不愿意研究下一场是哪个球队赢球。
我坐起身子,揉了揉眼睛,原来丫头已经起来了,她像往常一样打好了洗漱水,端在一旁伺候着。我随她糊弄,但是我天生喜欢水,水就像哥一样,温柔随和,能给我带来快乐。我知道这个比喻用得不恰当,因为哥就是令所有龙迷快乐的源头。
自从上次之后,丫头知道我不喜欢浓妆,于是只给我轻轻描了描眉头,上了一点胭脂,和淡淡的唇红。
拉开门,突然嗖的一声,一物砸到了我的脸上,将我仅存一点的睡意也给彻底砸清醒了。
低头一看,是个球儿,不,准确地说是蹴鞠,我恼怒万分,嗓子立即骂了开来:“谁啊,缺德缺到这份上了?”
过不久,一位得体的胖男生小跑到我面前,怯弱弱地说:“小姐,这是我们的蹴鞠,你能还给我吗?”
我最恨别人叫我小姐了,尤其是男人。而且是长得这么胖嘟嘟的男人。
当即嘻嘻一声,皮笑肉不笑地说:“叫什么小姐啊!”
“不叫小姐,那该如何称呼您呢?”
“叫娘吧!”我说。
“娘——”他低沉了一声,觉得不对,突然间闭了嘴。
我哈哈一笑,道:“乖儿子!”拍了拍他肩头,出门去了。
留下他在那里觉悟。
突然间,外面所有的人都爆笑了起来。
连丫头也掩了掩衣袖,将“球”捡了给他。
上课的钟声敲响了。
第一节是古文。
老师姓胡,字乐,叫胡乐,我开始一听,还以为是“胡说”呢?此老满腹经纶,年逾六旬,胡子和头发都已染上了银色,却热衷了文职工作,桃李满天下,教出的状元、榜眼、探花数不胜数。
唯一的缺点是爱唠叨。
院中的学生都很怕他,却也颇为尊重,对他讲的课从来不敢缺席。
他命我先向班上的同学来个自我介绍,我胡乱说了一通。他干枯的老手一挥,叫我寻个座位坐下。
我环视一顾,被分配的是女子班,还纳闷了好一会儿,原来在古代的时候,女子也是可以上书院的。瞅见末位有一个空座,一古脑跑了下去,当即就坐。
屁股一落,还没坐热,顿觉班上所有的人目光都射向了我,好像面临大敌一般,自忖没有招惹她们,也就不去理睬了。
胡乐偏偏自称先生,把双手罢了罢,命众弟子安静下来,然后开始讲课。
我一路上颠簸,实难睡一个安稳觉,目前这等状态,便以书册掩护,趴在案桌,不久便呼呼大睡起来。
胡先生课讲一半,隐约听到细微的打呼声,初始抬头瞄了几眼,然后又继续讲课。不料那鼾声越来越大,直至他不能忍受了,才将目光锁定了我:“新来的那位同学,请醒一醒?”
他很有修养,唤了两遍,不听我应,便抽身下去。
走到我的案前,以手中的戒尺敲了敲案头:“同学,醒醒,醒醒。”
忽然,有位女生建议:“先生,您这样是叫不醒她的。”
“那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那女同学一脸幸灾乐祸地道:“让我来!”她离了座位,卷起了袖子,二话不说,赶到我的桌前,啪就是一巴掌。
(小说未完,请翻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