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嘣!”
一声惊雷撕裂了黑沉的夜空,正在下着瓢泼大雨的暗沉天幕,仿佛被撕裂的更开了些。
雨,更大了。
今天是1644年八月初八、子时四刻刚过,正好是后世凌晨12点出头的样子。
1644年是个很有意思的年份。
1644年、甲申年、闰年。
这一年的农历三月十九,崇祯皇帝自缢于煤山殉国;
这一年的四月,李自成和吴三桂大战于山海关,清军赶至增援吴三桂,李自成溃败、清军入关;
这一年的十月,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定都北京,顺治元年开始。
而这一年的八月初八,也是个很有意思的日子。
传说中,瑶池大会就是在今天举办。
每年的这个时候,西王母便在瑶池设宴,款待前来给自己拜寿的各路神仙们。
按理来说,这种神仙过节的日子,应该是普天同庆的。
但是在眼下的蜀王府,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喜气。
富丽堂皇的蜀王府,在黑暗的雨夜中如同一只迟暮的巨兽;虽然庞大富态,却在此刻显得垂垂老矣、死气沉沉。
但在几个月前,这里可不是这样。
六月二十那天,于1643年在武昌自号“大西王”的张献忠,挥师攻陷了成都的门户、重镇重庆府。
直到这一刻,歌舞升平的成都府,才仿佛从酒池肉林的溺醉中醒过来。
而现在,张献忠的大军,就在城外。
张献忠的大军,前日便来到了成都城外。
昨日已经进行了一天的激烈进攻,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雨,不得不停下攻城的进程,先行退兵至城外十里处安营扎寨。
重镇重庆失陷、加上成都府被围,双重打击之下的蜀王府,再也不复往日的庄重和肃穆。
而和蜀王府一样陷入绝望中的,还有它的主人——蜀王朱至澍(shu,第四声)。
“不是吧?”
“竟然是开局一个碗、结局一根绳的大明?”
“竟然是承大统之正莫过于明太祖的大明?”
“但穿越就穿越呗,一穿就是这种几十万大军围城的死局?”
“怎么人家穿越都是神功盖世、盛世升平、左拥右抱的,好不容易轮到我穿越了,就是这种十死无生的局面?”
惊雷不止撕裂了夜幕,也惊醒了正在寝宫内休息的蜀王朱至澍,但确切的说:现在躺在床上的,应该叫秦好。
在前一段记忆里,身为共和国海军陆战队上尉连长的秦好,带着手下的战士们,刚刚冲下气垫船,向一处暗堡发起冲锋。
所有暴露的火力点,都已经在前期精确制导弹药的定点打击中毁灭殆尽。
这处暗堡也是如此。
与其说是占领,不如说是清剿残敌,顺便占住这个火力支援点,应对可能存在的敌人组织的反扑;
构建交叉火力点,掩护身后的工程兵部队,构筑临时滩头阵地和简易码头。
却没想到这已经接近尾声的抢滩登陆战,竟然好巧不巧的还有一颗地雷没被排掉,而又好巧不巧的,被秦好踩中了!
在被炸的腾空而起的那瞬间,秦好想到了自己年迈的双亲、想到了自己温柔美丽的女朋友,心中满是离去的不舍和未尽孝、未完爱的愧疚......
然后在一声惊天的雷声中,秦好再次睁开了眼睛,然后便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
只是好死不死的,穿越到了这个时候的成都!
一边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坐拥富饶、殷实的川蜀之地的蜀王朱至澍;
一边是城外几十万虎视眈眈的张献忠大军。
秦好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不知道我等下要是被张献忠杀了,会不会回到400年后呢?”
“还是说,再死一次就真的彻底死了?”
秦好能以寒门之身在海军陆战队这种精锐部队,做到上尉连长的位置,自然不是酒囊饭袋。
寒门做军官的第一步,首先就是军校毕业。
秦好是国防科技大学的研究生,虽然学的是军队指挥学,但是作为人民的军队,历史是必修课之一,秦好对之更是有着独特的热爱和嗅觉。
所以他知道,在历史上,这一次的成都守卫战,是失败了的。
并且在这之后,成都府里和朱氏血脉有关联的所有人,在对朱氏血脉仇恨入骨的张献忠的屠刀下无一生还。
“小说里面,都是穿越过来后就回不去了,我应该不会是个特例吧?”
秦好猜测着自己重新回到未来的可能性,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自己又不是什么特殊人士,真要是,就不会踩中地雷了。
“那我就既来之、则安之。”
“朱至澍,这至尊至贵的名字,我便接下了;秦好,随风而逝吧!”
“大西王?既然你要我的命,那我怎么也该挣扎下!”
“还有福临、李自成、吴三桂,亿万汉人,岂能容你们如同猪狗般屠戮?”
“既然我来了,那东方文明持续千年的领先和荣耀,又怎能在你们的手上就此葬送,给后人留下无尽的后患?”
“这稳住世界领先位置的最后窗口期,就由我来抓住!”
“明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我,蜀王朱至澍,倒要看看谁能收鹿于囊中!”
以前的秦好、现在的蜀王朱至澍,在床榻上轻轻的、却又有力的一锤,在心里暗暗的许下了决心。
躺在床上将思绪和记忆好好的整理、磨合了一遍,自认为不会再有什么明显的问题后,朱至澍才坐起身,对着寝宫外轻声的说道:
“来人。”
很快,一名太监从寝宫的侧门内闪进,跪倒在坐在床上的朱至澍面前,恭敬的应道:
“奴婢在。”
“请巡抚龙大人、按察使张大人、总兵刘大人前来议事,让刘长史、秦指挥使在议事厅等候。”
“殿下,现在才是子时,还很早呢,您要不再睡一会,保重身体?”
王和没有第一时间按照朱至澍的吩咐去通知,而是柔声的问道。
王和是朱至澍的贴身太监,服侍朱至澍有二十多年了,劳苦功高,第一时间也是担心朱至澍的身体,可见对朱至澍的忠诚。
“乱世之秋,少睡几个时辰算什么,快去吧,和他们说,要事相商!”
“是,奴婢告退。”
王和没再多劝,给坐在床上的主子再次磕了一个头后,便离开了寝宫。
做下人的该知道自己的本分,主人既然做了决定,那便执行吧。
随后,两名侍女走进寝宫,给朱至澍更衣。
朱至澍这才来得及打量自己的身体。
27岁的年纪,正是一个男人最黄金、最强壮的时候。
因为一直在皇室养尊处优的关系,营养到位、也没受过劳动的压迫摧残,所以朱至澍身高足足有一米七多、接近一米八的样子。
这个身高,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只是因为缺乏运动、加上沉溺于酒色,朱至澍的身体有些虚胖、也有些虚弱,但底子还是很不错的。
朱至澍很满意这具躯体。
“按理来说,你还有个几天就要投井自尽、然后被张献忠捞出来鞭尸喂鱼的。”
“我虽然让你早几天升了天,但你放心,这具躯壳,我会给你保养好的,一定要你感受到你从前没有过的快乐。”
“八月初八,算下来我北京的那位便宜亲戚已经走了快5个月了。”
“清军入关也有4个月了。”
“也就是说,最多一年多的时间,福临就该到四川了,我得抓紧了。”
“好不容易再活一次,可不能瘾都还没过够,就稀里糊涂的又嗝屁了。”
“但这还有点远,近在眼前的是张献忠!不解决了张献忠,别说福临,下个星期的太阳能不能见到还是两说呢。”
侍女给自己穿衣的时候,朱至澍抓紧时间,再次把时间点和接下来要发生的大事情好好的梳理了一遍,同时也给自己后面要做的事情,做了个简单的规划。
第一件事:就是守住成都!
PS:蜀王朱至澍的具体年龄找不到权威的说法,为了剧情,就定在1644年、27岁了,望大家理解。
(小说未完,请翻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