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现在不急着带出去。
自己目前根本不能动弹,如果现在带出去,压根不知道咋去解释,难道说是天上掉下来的?
别说军户们不信了,他自己都觉得扯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李胜还是决定暂时不动粮食,等伤好之后再说吧。
但快递点的快递和分拨中心的快递,有空了可以先打开试试。
嘿嘿嘿,后世的自己太过节约,虽然存了三十来万,也送了好几个购物狂欢节的快递。
属于自己的快递却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大多数还都是app上种树浇水获得的免费水果。
现在倒是可以体验体验剁手党们的拆包裹的乐趣了,而且还不用自己花钱,若是能拆到有用的东西,对于李胜,帮助将非常的大。
“咦,对了,三轮车里好像有一箱红薯。”
李胜忽然想起,自己装车的时候,有一箱挺重的包裹,因此他还特地看一眼面单,物品一栏就写着红薯,当时还想着没事寄什么红薯,网上什么东西买不到?
看地址,还是乡下寄过来的。
估计收件人做梦都想不到,老家寄来的红薯,已经在大明朝签收了吧,哈哈。
粮食基地仓库里的粮食虽然多达三百万斤之多,但是李胜深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
后世的红薯已经经过各种杂交改良,无论是单亩产量还是存活率,在大明朝这个时代,都是高的吓人。
李胜虽然没做过农活,在新闻里或多或少也看到过一些介绍,有些地方的某些红薯品种,亩产量甚至高达六,七千斤以上,虽然这箱红薯不知道是何品种,不过就算一半,也就是三千斤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东西在明末简直就是神器啊!
比几百万斤粮食还重要。
粮食吃完了就没有了,这红薯种下去,就算吃完了粮食,也不用担忧了。
接二连三的惊喜,快让李胜喘不过气来。
深吸了一口气,稍微平复了兴奋的心情,李胜将三轮车车里的包裹都拿了出来,随意扔在地上,反正在自己空间里,也不会掉。
空间里既没有太阳,也不会下雨,随便放着也不怕有什么问题。
在快递的最下面翻到了那箱红薯,小心翼翼的给搬了下来,再拿出一把美工刀,呲溜一下划开了包裹的胶带,一个个洗的干干净净,又粗又大的红薯整齐的堆在箱子里,李胜高兴的拿起一个,亲了又亲。
这些可都是宝贝。
整整56个红薯,每个都有一斤左右,怪不得这么重。
小心的将红薯放在一边,李胜又对其他包裹下手了,购物狂欢节刚过,包裹里最多的应该就是衣物,而且其中女性的包裹最多,10个包裹里面衣服开出六件,内衣两件,化妆品一件,剩下那件就是红薯了……
果然,网上说得没错,老马成功的背影后面,必然有一群败家娘们当后盾。
一边拆,李胜一边恶趣味的想着,不一会,三轮车上的一百来个快递就拆完了,大多数都是衣服,化妆品,有几个手机,不过手机对他而言没什么用处了,明朝可没有信号塔。
而且都是些新手机,里面也不可能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看着一地的衣服,李晨算了算时间进来也很久了。
心里一动,想了想,就退了出来,整个屋子里一片漆黑,李胜在空间里待了好几个小时,估摸着现在已经是半夜了。
而王楚则在李胜床下面,铺上了一卷破草席,席地而睡,当然,李胜是看不到的,毕竟头动不了,不过听这呼声,可以确定就在自己床下。
一天的时间经历了这么多事,李胜的神经也紧张了一整天,不一会,就进入了沉睡。
这一觉他睡的很香,梦到了后世,也梦到了现在,嘴角微微上扬,微笑。
仿佛在跟21世纪的自己挥手告别。
三天后
这三天在王楚的细心照料下,李胜的身体有了不小的好转,身体虽然还是不能动弹,但是自己已经能清晰的感觉到四肢的存在了。
还有平日里也有点小尴尬,天气炎热,每天王楚都会帮他擦好几遍身体,他可没什么龙阳断背之好,毕竟两个大男人,或多或少有些尴尬,可是王楚好像并没有意识到这点。
“算算日子,总旗今日应该回来了。”
此时正值午时,本就是盛夏,也是一天中最为炎热的时候。
李胜家门口屋檐下,他和王楚正在这里纳凉,屋里透气性不强,比较炎热难耐,他让王楚把他背了出来,借了把藤椅,两人悠闲着纳着凉。
“对了,你说我爹拿着一把刀走的?他不会去打劫了吧”
李胜望着远处,整个堡内,一副破败模样。
说是卫所,看起来就像乞丐窝。
“总旗可是个好人,岂能干那些流贼干的行当,不过俺可听说过,胜哥你出事前几日,卫指挥使大人派了好几波人来你家呢”
“咦,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那几日俺跟你天天在海里寻着鱼群,怎么可能知道,俺也是这两日听隔壁婶子说的”
李胜顿时有点明白了,自家老爹拿着刀肯定不可能是去卫所打架的。
谁那么虎,虽然卫所没落,做为世袭卫指挥使,多年强取豪夺积累的良田至少有数万亩,下属五个千户所,其下又有各十个百户所,克扣下来的响银,拿来私养一些亲兵是轻而易举的。
这样看来老爹应该是去卖刀救子了呀。
就咱家这小小不入流的总旗官家里还能有宝刀不成?
而且还能入得了堂堂卫指挥使的法眼。
事出反常必有妖
李胜倒是一直相信,黄鼠狼给鸡拜年,肯定是想吃鸡了。
“待会应该就回了,王楚,你去打点水,待会我爹回来。给他擦擦。”
反正爹也快回来了,到时候再问问吧。
噔…噔…
接近傍晚,马蹄声才从屋外渐渐传来,直到李胜家院坝门口,刚好止住。
“王楚,出来接一下。”
一声洪亮,却有些嘶哑的嗓音朝着院子里嚷着。
李胜和王楚一对视,心知是李大勇回来了,王楚连忙奔到了院口,到了一看。
一只枣红马满身大汗,气喘吁吁,马背之上坐着的,正是外出买药的李大勇。
一身破烂衣衫早已解开。系在腰间,光着膀子,一滴一滴的汗水,顺着瘦弱壮实的上半身缓缓流下。
而在李大勇的破烂衣衫上,还有点点血迹,只是王楚并没有瞧见。
而在马鞍的中间,一边挂着一个麻布口袋,沉甸甸的。
李大勇拿起一个麻布袋,顺手扔给王楚。
还没等王楚回应,剩下一袋也落到了他身上,压得王楚一个踉跄,差点没站稳。
“你这小子,区区一石米而已,就接不住了,你去通知一下堡里众军户,都来分点米,咱先去把马还给副百户。”
“好勒”
王楚一手提拉着一袋,明时一石大概150斤,王楚这小子,虽然有点吃力,不过勉强提拿着,咧嘴笑着一边朝外走着,一边说道。
说完李大勇双腿一夹,正准备架马离开,余光暼到屋檐下的李胜,连忙猛的拉住缰绳,把起势的枣红马硬压了下来,胯下的枣红马,不满的的打着响鼻。
“二娃,你能动了?”
李大勇跳下马,牵着缰绳,走进院里,满脸喜色。
李大勇的心里,顿时感觉路途的劳累,瞬间消失一样。
这一路上,心里最牵挂的还是自己家孩儿。
一来一去三天日子,路上也是紧着赶路,坐骑脚力不行,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生怕这期间李胜出点什么事。
路上还遇到了几个没有眼力见的拦路匪人,三两下就被李大勇给解决了。
副百户家的枣红马也得赶紧还回去,副百户还好说,他家的婆娘是大户人家庶出的女儿,兴许是从小受过不少的气,心里有些不忿,为人很是刻薄。
“爹,我好多了,现在手脚知觉都恢复了。我看啊,你还是先把马还回去吧,你身上有银两吗?大方些,多给上一点。”
李胜头现在能微微动一点,侧过头,第一次认真的看着这一世的父亲,身高不算矮了,放后世标准的180身高,就是人过于消瘦,长期的劳作,皮肤被晒的黝黑发亮。
两排肋骨因为瘦显露出来。
这就是这一世的父亲,也许是古人的含蓄,不善表达,也许因为行伍出身,但是李胜却能从他的各种行为中明显的感觉到满满的父爱。
也许是被李胜盯着不好意思,李大勇黑脸一转,又从马肚处取出一袋东西,放在李胜身旁,跃上马背,手拉缰绳。
“你爹的事不用你说,上面有大夫写的药方,医嘱,你识字,看明白了,待会告诉爹,爹先去将马儿还了。”
说完一夹马肚,疾驰而去,先前李大勇背着的刀,马背上也没有看见,只是别着一把普通的军刀,看来这些个东西,都是拿那把刀换回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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